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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中小学招生工作启动

日期:2016-04-15 | 我要一百编辑部 | 收藏

随着新生入学报名时间的临近,家里有小孩要升入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家长们,又开始观望新一年的政策了。昨日(14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2016年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入学政策,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各个区县及学校将于5月10日公布。市教委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同时,此次市教委原重点直属公办中学一律不招收初一新生。

新生入学必须三对口

本市户口的新生入学要求“三对口”,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和实际居住地。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而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此外,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片区划定要保持稳定

教委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对于人口密集、学位紧张、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初中,还可采取多校划片,如电脑派位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进行招生。市教委要求,5月1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即从2016年6月20日起,公办小学开始报名审核,公办初中待本区县(自治县)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报名审核。7月20日开始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教委表示,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公办初中

不招特长生

为了公平高中招生,市教委也专门出台文件,对招生过程进行规范。

首先,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同时,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管理,严禁封锁招生学校招生信息;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市教委表示,要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招生工作规范。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通报批评。

市教委特别强调,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得举行小学毕业招生统一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同时,此次市教委原重点直属公办中学一律不招收初一新生。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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